[临时公告]秋乐种业: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3-01-05
证券代码:831087 证券简称:秋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3-002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580 号),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秋乐种业”)首次公开发行 33,040,000 股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6 元/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公司总股本由 130,860,000 股变更为 165,200,000 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
行”)。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诺
1、自秋乐种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承诺促使本单
位监督管理的河南农业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河南省农业科学技术开发
有限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秋乐种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秋乐种业回购
该部分股份。
2、秋乐种业上市后 6 个月内,如秋乐种业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公开发行价格(期间秋乐种业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开发行价格,则本承诺第
一条所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自秋乐种业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秋乐种
业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将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单位承诺促使本单位监督管理的河南农业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持有的秋乐种业股份。若河南农业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
司在上述期间新增股份,本单位将督促其于新增股份当日向秋乐种业和主办券商报
告,并承诺在办理完成新增股份限售前不转让新增股份。若因秋乐种业进行权益分
派导致河南农业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秋乐种业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单位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若秋乐种业终止其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的,本单位可以申请解
除上述承诺。
4、本单位承诺督促河南农业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在减持秋乐种业股份时,
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
等法定限制。若本单位监督管理的河南农业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法定不得减
持股份的情形的,本单位将监督其不进行股份减持。
5、如果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秋乐种业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单位将向秋乐种业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对所持股份锁定
及限制转让的承诺如下:
1、自秋乐种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秋乐种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
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秋乐种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2、秋乐种业上市后 6 个月内,如秋乐种业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公开发行价格(期间秋乐种业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开发行价格,则本公司持
有的秋乐种业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自秋乐种业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秋乐种
业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将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秋乐种业股份。若本公司在
上述期间新增股份,本公司将于新增股份当日向秋乐种业和主办券商报告,并承诺
在办理完成新增股份限售前不转让新增股份。若因秋乐种业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本公
司持有的秋乐种业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秋乐种业终止其
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的,本公司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
4、本公司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
于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公司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
本公司将不进行股份减持。
5、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公司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
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
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所持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诺如下:
1、自秋乐种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秋乐种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秋乐种业回购
本人持有的秋乐种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
2、秋乐种业上市后 6 个月内,如秋乐种业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公开发行价格(期间秋乐种业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
的秋乐种业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任职期间向秋乐种业申报所持有的股票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秋乐种业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秋乐种业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秋乐种业股份。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秋乐种业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秋乐种业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
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5、自秋乐种业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秋乐种
业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将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持有的秋乐种业股份。若本人在上述
期间新增股份,本人将于新增股份当日向秋乐种业和主办券商报告,并承诺在办理
完成新增股份限售前不转让新增股份。若因秋乐种业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本人持有的
秋乐种业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秋乐种业终止其股票在北交
所上市事项的,本人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
6、秋乐种业章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持有的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的,本人依照该限制性规定履行。因秋乐种业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7、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
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
将不进行股份减持。本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8、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
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
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
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五、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4 日收盘,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
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的
相关条件已触发,其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到期后方可解除锁
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锁定持股数量 锁定持股比例 原锁定期到 延长后锁定期
股东名称/姓名
号 (股) (%) 期日 到期日
河南农业高新技术集 2023 年 12 2024 年 6 月 6
1 44,156,000 26.7288
团有限公司 月6日 日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 2023 年 12 2024 年 6 月 6
2 20,000,000 12.1065
限公司 月6日 日
河南农投产业投资有 2023 年 12 2024 年 6 月 6
3 8,943,400 5.4137
限公司 月6日 日
河南生物育种中心有 2023 年 12 2024 年 6 月 6
4 8,500,000 5.1453
限公司 月6日 日
河南省农业科学技术 2023 年 12 2024 年 6 月 6
5 6,965,600 4.2165
开发有限公司 月6日 日
2023 年 12 2024 年 6 月 6
6 高伟 2,100,000 1.2712
月6日 日
2023 年 12 2024 年 6 月 6
7 侯传伟 1,846,400 1.1177
月6日 日
2023 年 12 2024 年 6 月 6
8 李敏 1,538,500 0.9313
月6日 日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