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1,917,3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6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董事周兰、朱曙夏因公务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长对 2022 年董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 2023 年董事会的工作进行 了安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915,4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股数 1,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主席总结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 2023 年工作进行了安 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915,4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股数 1,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 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915,4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股数 1,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915,4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股数 1,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营状况,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905,4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 反对股数 1,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股数 1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并结合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编制 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915,4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股数 1,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915,4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股数 1,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915,4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股数 1,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915,4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股数 1,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905,4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 反对股数 1,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股数 1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 http://www.bse.cn/ ) 披 露 的 《 续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905,4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 反对股数 1,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股数 1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修改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915,4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股数 1,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915,4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 反对股数 1,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2022 年度权 (七) 益分派 1,664,828 99.886% 1,900 0.114% 0 0% 预案> 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肖郑东、张大林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 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