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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享科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2023-01-03  

                         证券代码:839167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并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李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李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同时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现任命李志强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志强先生,198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晶科能源采购部副经理、江西正邦集团采购部副总监、浙江帝龙光电总助兼运营总监职
务。2022 年 10 月入职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务的能力和条件,对公司管理及经营
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任命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
任命人员具备履行职务的必要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被任命人员不存
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不良记录的情形。独立
董事对本次任命副总经理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