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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大禹生物:安信证券关于大禹生物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5-3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作为山
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生物”、“发行人”或“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2年3月25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2年4月19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826号)。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10元/股,发行股数为15,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
额为1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8,109,528.3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131,890,471.69元。截至2022年5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2SYAA10105号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芮城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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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5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共计人民币16,413,855.00元,本次拟置换16,413,855.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微生态制剂产业化项目                   16,413,855.00         16,413,855.00
   2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合计                               16,413,855.00         16,413,855.00

    根据《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
情况的规定,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将利用自有
资金进行前期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前期投入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8,109,528.31元(不含税)。截
至2022年5月29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166,509.44元
(不含税),本次拟置换3,416,509.4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发行费用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保荐承销费                     13,500,000.00           1,000,000.00         250,000.00
    审计验资费                      2,481,132.08           2,481,132.08       2,481,132.08
      律师费                        2,056,226.42             613,207.55         613,207.55
    发行手续费                          1,415.09               1,415.09           1,415.09
    材料制作费                         70,754.72              70,754.72          70,754.72
      合计                         18,109,528.31           4,166,509.44       3,416,509.44

    注:已从募集资金中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为1,325万元(含税),其中增值税进项
税额为75万元,保荐承销费中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与拟置换金额的差额系该增值税进
项税额部分。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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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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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桂恒              张玉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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