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锦好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25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3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 5 月 23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
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计划》及《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等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
满,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31 名激励对象的绩效
考核为优秀,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1 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为良好,个人
解除限售比例为 80%;2 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为合格,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
60%,34 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 年股权激励计
划》《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解
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以
及《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另外在 2022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中,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考核结果为良好,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根据《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考核结果为良好、合格的个人当年实际
可解除限售数量分别为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限售数量的 80%和 60%,个人考核当年不
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对上述人员持
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制性股票 6.27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同时根据已实施完
毕的权益分派调整回购价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
程序有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事
项。

    三、《关于拟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7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7 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 6 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7.7 万份。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
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注销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注销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3.7
万份。


                                              独立董事:袁英红    李忠轩

                                                        2023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