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七丰精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8-17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2-067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跃忠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636,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49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24,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回购计划的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
股票回购相关的全部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 1 名激励对象(核心员工)因
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4,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原 8,082.4090
万股减少至 8,080.0090 万股。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公司拟修改独立董事人数等章程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四)《关于提名王志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陈娟芳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志
方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五)《关于提名马世华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沈雪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
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马世华先生为公司监
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四) 《关于提名王志方 50,636,150 100% 当选
先生为公司独立董
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五) 《关于提名马世华 50,636,150 100% 当选
先生为公司监事的
议案》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提名王
志方先
(四) 生为公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司独立
董事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钱建平、李雪玲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王志方 独立董 任职 2022 年 8 月 2022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事 16 日 时股东大会
马世华 监事 任职 2022 年 8 月 2022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16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