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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的公告2016-03-22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6-017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扩大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高新”或“公
司”)的业务发展规模,增强公司现金流水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企业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
简称“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由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鑫沅资产”)设立的“鑫沅资产市北高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详见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
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临 2016-012)),委托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向开创
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2.5 亿元,期限为 2 年,利率
分段计息,第一年贷款利率为 5.2%年,第二年贷款利率为 5.44%。本次委托贷款
利率为固定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收利息,按季结息。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进行融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6-003)),本次委托贷款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

    二、本次交易涉及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委托贷款金额及用途:本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2.5 亿元,用途为偿
还因支付上海市闸北区永和社区 N070601 单元 076f-02、076c-04 地块土地款而
产生的股东借款本息;
    2、本次委托贷款期限:本次委托贷款期限为 2 年;
    3、资金利率:本次委托贷款利率第一年贷款利率为 5.2%年,第二年贷款利
率为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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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付息方式:本次委托贷款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收利息,按季结息;
    5、贷款偿还:到期一次性还本。自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发放贷款之日起已满
一年的,开创公司有权提前归还本次委托贷款,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
利息。

    三、交易方基本情况介绍
    1、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4 号文批准,于 2014
年 2 月成立。该公司是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绝对控股的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业务范围涵盖通道类、主动管理类等资产管理项目。
    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2 月 8 日,是一家具有由国有股份、
中资法人股份、外资股份及众多个人股份共同组成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目前注册资本为 29.69 亿元,下辖 14 家分行,134 家营
业网点,员工总数 5000 余人。自 2006 年首次入选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
球 1000 家大银行排行榜以来,该行排名逐年提升,2015 年已升至第 201 位,位
次较上年提升 13 位。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融资渠道,缓解公司业
务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压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发展后劲,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五、备查文件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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