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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2017-03-29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7-016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送转预案的主要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36,652,402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0.2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18,733,048.04 元。

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 936,652,402 股增加至 1,873,304,804 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高送转预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确认,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3,467,128.7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人民币102,612,940.6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016年度按照
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792,169.51元,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27,467,286.67元,
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4,030,865,813.83元。
    2016年度,公司拟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936,652,402股为基数,按
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
币18,733,048.04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为12.21%。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将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936,652,402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73,304,80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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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1、近三年来,公司牢牢把握国家“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上海建设具有
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战略以及闸北静安“撤二建一”等重要发展机遇,紧
紧围绕打造国内领先的“精品园区综合运营商”的愿景目标,以“深度转型、内
涵发展”为主线,努力探索公司战略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之道,公司各项工作呈现
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123,242,093.5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4,691,311.42元,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3,292,895,060.19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88,072,397.02元;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
991,195,990.9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660,652.76元,2015年末
公司总资产8,805,561,793.6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86,290,272
元;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1,180,138,585.0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467,128.70元,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12,838,472,338.54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5,678,379,023.53元。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对比2014年增长
857.58%,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比2014年增长944.61%,2016
年末总资产对比2014年末增长289.88%,2016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对比2014年末增长340.84%,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资产规模都实现了大幅增长。公
司2014年末总股本为566,449,190股,2016年末总股本为936,652,402股,股本增
加幅度为65.36%。因此,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资产规模
的增长是相匹配的。
    2、公司所从事的园区产业载体开发经营及产业投资业务属于资本密集型业
务,目前的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公司近三年来始终处于
“大开发、大拓展”阶段,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和新拓展的项目体量每年都实现
了快速增长,但由于受产业载体项目开发周期长等行业属性的影响,多数项目仍
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尚未达到对外租售的条件。随着这些项目的陆续竣工交付,
公司业绩在未来也将保持持续稳定地增长,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也符合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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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发展的内在要求。
    3、公司自2012年借壳上市以来,从未实施过送转方案。近三年来公司充分
借助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先后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等重大资本运作和再融资事项,在获得控股股东优质资产注入的同时,还募
集了大量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开发建设,使得公司资本公积大幅增长。根据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31220019
号),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792,169.51元,
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27,467,286.67元,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4,030,865,813.83
元。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金额仅占资本公积金额的23.24%,属于合理范围。
    4、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为936,652,402股,其中有232,925,000股为流通性
较差的B股(境内上市外资股),A股中又有322,182,695股为限售股,A股流通股
为381,544,707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0.73%。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
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加公司股票在市场上的
流动性,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5、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和机制完备,既实现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
处的发展阶段、经营规模、股本结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同时
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及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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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的增持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高送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前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未来6个月内,公司2016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向
六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139,720,275股将于2017年8月29日上市交易。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临2016-055)。
    3、本次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
影响。本次高送转议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
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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