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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起科技:为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18-03-26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8-031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预计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期间公司对其提供总额不超
        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担保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或“出让方”)拟以 2017 年 10 月 31 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将其持有的郴
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越环保”或“标的公司”)51%股权连同所有与
之相关的权利、义务、风险及收益出售给深圳市中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
方”或“受让方”),交易对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上述股权。
    截至目前,公司为丰越环保提供了 144,300 万元的担保。
    鉴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丰越环保不再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预计为丰
越环保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总额度在任何时间累积不得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8166168259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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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曹文法
    注册资本:25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资兴市鲤鱼江镇永丰路 1 号
    经营范围:环保科技咨询服务,硫酸、氧气、金、银生产、加工与销售,国家政策
允许范围内的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治理服务。
    成立时间:2007 年 6 月 1 日
    经审计的截止到 2017 年 10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 329,165.76 万元,
负债总额 210,886.38 万元,净资产 118,279.38 万元,营业收入 109,869.77 万元,净
利润 11,506.92 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 329,165.76 万元,
负债总额 210,886.38 万元,净资产 118,279.38 万元,营业收入 109,869.77 万元,净
利润 11,506.92 万元。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次交易前,丰越环保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后,丰越环保为本公司的
参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曹亮发控制的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原因及本次转让协议中就担保事项的约定
    由于本次交易前,丰越环保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
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为丰
越环保提供 15 亿元人民币的预计最高担保额度。考虑到丰越环保失去公司担保可能在
短期内对其融资能力造成重大影响,为保障丰越环保资金结构及生产经营的稳定,经公
司与受让方深圳市中亮实业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丰越环保后续担
保事项进行了约定:1.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出让方为标的公
司债务提供的担保总额在任何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150,000 万元;2.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标的公司应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偿还债务、变更保证人、增加担保物、大股东注
入资金等措施将出让方为标的公司担保的债务数额调减至 73,500 万元以下;3.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出让方为标的公司债务提供的总计担保余额在任何时间累计不得超过标
的公司在金融机构总计借款余额的 49%,同时不得超过 73,500 万元,并需经出让方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依据其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如因标的公司偿还到期借款导致出让方为标的
公司债务提供的总计担保余额超过标的公司在金融机构总计借款余额的 49%,则标的公
司应采取可行措施消除前述情形,在此期间出让方不得为标的公司任何一笔新增债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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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担保。4. 受让方实际控制人曹亮发或其指定有履约能力的第三方应与出让方另行签
订保证合同,就任何交割日后仍由出让方提供担保的标的公司债务为出让方进行全额反
担保。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均认为:丰越环保原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在资产处置
时,交易双方在签署的协议中对原有担保情况在交易的后续期间进行了约定,此次担保
出于公司正常履约的需要。同时交易对方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使本次担保的风
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
险,公司出于履约的需要预计提供上述担保,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并及时履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9,616.46 万元、上市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205,415.42 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08%、44.33%。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详见最近两年一期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6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次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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