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本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公司”或“上市公 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海立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92 号)核准,海立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01,772,15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3,999,992.90 元,扣除 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包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578,999,992.9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742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165.23 万元,支付 及置换发行费用人民币 965.22 万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与支付的手续费的净额 2,997.45 万元,使用 54,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9,767.00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 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海立新能源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新能源”)、芜湖海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芜湖新能源”)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本保荐机构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 嘴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上海二 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海立新能源、本保荐机 构及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与芜湖新能源、本保荐机构及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分别在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路支行(以 下简称“中信银行淮海路支行”)、工商银行上海二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公司之子公司海立新能源在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之子公司芜湖新能源在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 浦发银行陆家嘴 1 海立股份 98060078801700002182 5,294,937.24 支行 中信银行淮海路 2 海立股份 8110201013701304201 306,321,752.56 支行 工商银行上海二 3 海立股份 1001190729004865247 287,501.76 营 浦发银行陆家嘴 4 海立新能源 98060078801600002170 0.00 支行 浦发银行陆家嘴 5 芜湖新能源 98060078801700002834 185,765,761.94 支行 合计 497,669,953.5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165.23 万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0,056.25 万元,其中,新增年产 65 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 项目投入 7,090.28 万元,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 HTIC)项目投入 1,360.23 万元,偿还有息负债 41,605.74 万元;支付及置换发行费用 0.03 万元;收 到的银行利息与支付的手续费的净额 1,709.40 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473.11 万元(包含增值税)。其中, 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1,500.00 万元(包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 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73.11 万元(包含增值税)。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其他 发行费用人民币 921.21 万元(包含增值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上述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 审字(2021)第 3112 号)。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 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921.21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本保荐机构均对 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自筹资金已经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本保荐 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已使用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下半年度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4,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度,上市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 年度,上市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 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 年度,上市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上市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 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新增年产 65 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内部 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本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同意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立新能源变更为芜湖新能源,并相应调整实施地 点及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HTIC)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及本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意新增该项目的实施地点, 新增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2748 号”、“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苏路 77 号” 以及“上海市金山区金廊公路 7225 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上市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会计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报告认为,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公 告格式(2022 年 7 月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立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海立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规、文件和制度中有关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海立股份已 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56,926.8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056.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165.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 截至期末 可行 已变更项 累计投入 本年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性是 承诺投资项 目,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金额与承 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否发 目投向 分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 诺投入金 现的 预计 总额 金额(1) 金额(2) (4)=(2)/(1) 态日期 生重 (如有) 额的差额 效益 效益 大变 (3)=(1)-(2) 化 新增年产 65 万台新能源 不适 不适 - 50,000.00 - 50,000.00 7,090.28 7,090.28 42,909.72 14.18% 建设中 否 车用空调压 用 用 缩机项目 海立集团建 设海立科技 不适 不适 创 新 中 心 - 61,600.00 - 61,600.00 1,360.23 1,605.30 59,994.70 2.61% 建设中 否 用 用 (HTIC) 项 目 偿还有息负 不适 不适 - 47,800.00 - 47,800.00 41,605.74 47,469.65 330.35 99.31% 不适用 否 债 用 用 159,400.0 合计 - - 159,400.00 50,056.25 56,165.23 103,234.77 35.24% - - - - 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无 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公司募集总额为人民币 1,593,999,992.9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包含增值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731,078.34 元(包含增值 税),实际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569,268,914.56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