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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新科:动力新科关于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3-31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 B 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 2023-011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汽集团”)及下属企业、上海菱重增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菱重增压器)、上海菱重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重发动机)、
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菲红”)等每年度
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出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与日
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经公司 2021 年 3 月召开的董事会九届七次会议及 2021 年 6 月召
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上汽集团签订了《零部
件和配件供应框架协议》、《生产服务框架协议》、《房屋及土地租赁框
架协议》,与上汽集团控股的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上汽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在每年初预测该类关联交易项下本年度公司
发生的相关金额,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无需就该协议项下的具体实施协议进行表决。在每一个会计年
度结束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实际发生的金额,向董事会和股


                                  1
东大会进行汇报。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关联方概况和关联关系
   1、上汽集团:法定代表人:陈虹;注册资本 1,168,346.1365 万
元。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各种机动
车整车,机械设备,总成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除专
项规定),咨询服务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
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
业控股的成员企业,汽车租赁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期刊出
版、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汽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上汽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秋;注册资本 1,538,000
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
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
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
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
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
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汽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安吉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根伟;注册资本 266,400
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
及通讯设备租赁,船舶租赁,航空器材租赁,医疗设备租赁,科研设
                               2
备租赁,融资租赁,商务咨询(除中介);销售汽车,日用百货,五
金交电,汽车配件,家用电器;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吉租赁有限公司是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的全
资子公司。
    4、菱重发动机:法定代表人:徐秋华;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船用发动机、发电用发动机、发电机组及
相关部件的设计和制造;销售自制产品;船、电发动机和发电机组, 及
其相关部件的批发和进出口;提供产品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不涉及
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菱重发动机是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现持有菱重发动机 50%股权。
    5、菱重增压器:法定代表人:徐秋华;注册资本 2,059.50 万美
元;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设计和制造发动机进气增压器及其配
套的相关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产品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从事上述产品及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
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菱重增压器是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现持有菱重增压器 40%股权。
    6、上菲红:法定代表人:蓝青松;注册资本:人民币 58,000 万
元;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般项目: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
设计、开发、生产、装备和销售,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菲红是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现持有上菲红 40%股权。


                              3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汽集团、上汽财务公司、安吉租赁有限公司、菱重发
动机、菱重增压器、上菲红等关联方之间购买、销售和服务的价格,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
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
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
价。上汽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定价按照银监会规定要求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股东的影响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向上汽集团等关联方采购发动机零部件,属日
常零部件采购;向上汽集团等关联方销售发动机及配件,属日常产品
配套。上汽财务公司等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本公司有关存款、结算
及其他金融中间业务等业务。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
照诚实信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是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
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
    五、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说明
    根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并考虑业务发展及可能
发生的变动因素后,经公司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 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2022 年度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1)2022 年度上述四份框架协议项下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22年预计金额     2022年实际发生
《零部件和配件供应框架协议》
                                   (万元)         金额(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本公司
                                    222,496.80       36,874.63
及下属企业供应商品
公司及下属企业向上汽集团及其
                                    431,987.50       208,012.75
下属企业供应商品

            合计                    654,484.30       244,887.38



                                4
                                   2022年预计金额           2022年实际发生
    《生产服务框架协议》
                                      (万元)               金额(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本公司
                                       95,702.15              30,757.37
及下属企业供应服务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上汽集团及
                                       18,620.00               3,856.47
其下属企业供应服务
            合计                       114,322.15             34,613.84


                                   2022年预计金额           2022年实际发生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万元)               金额(万元)
财务公司服务收入(不含本金)            7,079.90                906.10

财务公司服务支出(不含本金)           18,316.49                728.90

            合计                       25,396.39               1,635.00

    说明:(1)财务公司服务收入(不含本金)是指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上
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的存款利息等服务收入。公司在上汽财务
公司 2022 年度的存款利息等收入为 600.93 万元,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 2022 年
度的服务费返还收入 305.17 万元。2022 年度每日最高存款额为 12.09 亿元、存
款利率为 1.38-2.025%(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基准利率为 1.15%-1.35%)。公司
2022 年度在上汽财务公司的授信总额为 10.15 亿元。
    (2)财务公司服务支出(不含本金)是指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
岩汽车有限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的融资手续费等服务支出。公司在上汽财务公
司 2022 年度的融资手续费等支出为 70.38 万元。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为其整
车销售业务在上汽财务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为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和终端客户向
上汽财务公司提供债权收购或租赁权收购等担保(即回购担保业务)贴息支出为
658.52 万元。
    上述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22年预计金额          2022年实际发生
  《房屋及土地租赁框架协议》
                                       (万元)              金额(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本公司
                                       5,300.00                2,604.63
及下属企业支付租金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上汽集团及
                                       3,567.66                   17.95
其下属企业支付租金
            合计                        8,867.66               2,622.58



                                   5
    (2)2022 年度与安吉租赁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
下:
    2022 年度公司预计与安吉租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5,165.66 万元,交易内容为上汽红岩与安吉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为
促进整车销售业务而为信誉良好的终端客户开展提供回购担保业务
时而发生的终端贴息。2022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中,
金融服务贴息支出为 7.08 万元,金融服务贴息收入为 281.26 万元。
    (3)2022 年度与菱重发动机、菱重增压器、上菲红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22 年 度 公 司 预 计 与 菱 重 发 动 机 发 生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18,05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菱重发动机供应商品、
服务等 5,290.00 万元,菱重发动机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供应商品、
服务等 12,760.00 万元)。2022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5,354.26 万元(其中,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菱重发动机供应商品、
服务等 2,719.47 万元,菱重发动机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
服务等 2,634.79 万元)。
    2022 年 度 公 司 预 计 与 菱 重 增 压 器 发 生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241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菱重增压器供应商品、服
务等 410.00 万元,菱重增压器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务
等 2,000.00 万元)。2022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73.69
万元(其中,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菱重增压器供应商品、服务等
10.84 万元,菱重增压器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务等
362.85 万元)。
    2022 年度公司预计与上菲红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500,644.44 万元
(其中,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上菲红供应商品、服务等 6,512.10 万
元,上菲红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务等 494,132.34 万元)。
2022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49,598.60 万元(其中,
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上菲红供应商品、服务等 0 万元,上菲红向本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务等 49,598.60 万元)。
                                    6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正常的、持续
性的交易行为,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采用市场价定价,对本公司的独
立性不构成影响,本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或被其控制,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六、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基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并考虑业务发展
及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后,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
十届四次会议审议,公司预计 2023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2023 年度上述四份框架协议项下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如下:
                                                       2023年预计金额
           《零部件和配件供应框架协议》
                                                          (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        76,495.38

 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        427,460.46

                        合计                             503,955.84



                                                       2023年预计金额
               《生产服务框架协议》
                                                          (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供应服务        94,383.35

 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供应服务         8,850.03

                        合计                             103,233.38



                                                       2023年预计金额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万元)

           财务公司服务收入(不含本金)                   2,905.88

           财务公司服务支出(不含本金)                    600.00

                        合计                              3,505.88
    说明:(1)财务公司服务收入(不含本金)是指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上
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的存款利息等服务收入。公司在上汽财务

                                   7
公司 2023 年度的存款利息等收入预计为 2,813.50 万元,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
2023 年度的服务费返还收入预计为 92.38 万元。2023 年度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为 25 亿元、存款利率预计为 1.38-2.025%(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基准利率为
1.15%-1.35%)。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预计 2023 年
度在上汽财务公司的授信总额为 10.15 亿元。
    (2)财务公司服务支出(不含本金)是指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
岩汽车有限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的融资手续费等服务支出。公司在上汽财务公
司 2023 年度的融资手续费等支出预计为 600 万元,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为其
整车销售业务在上汽财务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为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和终端客户
向上汽财务公司提供债权收购或租赁权收购等担保(即回购担保业务)贴息支出
预计为 0 万元。
    上述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23年预计金额
            《房屋及土地租赁框架协议》
                                                            (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支付租金           5,822.00

 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支付租金           3,810.09

                        合计                                9,632.09

    (2)2023 年度与安吉租赁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如下:
    2023 年度公司预计与安吉租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609.25 万元,交易内容为上汽红岩与安吉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为促
进整车销售业务而为信誉良好的终端客户开展提供回购担保业务时
而发生的金融服务贴息支出和收入(其中,金融服务贴息支出 300 万
元,金融服务贴息收入 309.25 万元)。
    (3)2023 年度与菱重发动机、菱重增压器、上菲红预计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23 年 度 公 司 预 计 与 菱 重 发 动 机 发 生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19,41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菱重发动机供应商品、
服务等 9,570.00 万元,菱重发动机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供应商品、
服务等 9,840.00 万元)。
    2023 年 度 公 司 预 计 与 菱 重 增 压 器 发 生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8
1,682.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菱重增压器供应商品、
服务等 560.00 万元,菱重增压器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
务等 1,122.00 万元)。
    2023 年度公司预计与上菲红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57,032.26 万元
(其中,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上菲红供应商品、服务等 6,000.00 万
元,上菲红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务等 151,032.26 万元)。
    说明:上述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
要且考虑相关可能变动因素所做出的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
质承诺。
    七、审议程序
    1、此事项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
审议。
    2、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
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他 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还将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叶建芳、苏子孟、杨林,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通过审查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汽集团等之间拟进行
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并对交易主体的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
易定价等事项从独立、公正的角度出发进行了审慎判断,发表如下意
见:
    (1)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
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
加合理的费用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


                               9
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金融服务的定价按照银监会规定要求执行。上述定价依据合理,
遵循了商业原则。
    (3)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
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会对其
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4)董事会表决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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