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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丹化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18-054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停牌,并于 6 月 15 日
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停牌期间,公司与
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达成,并根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9 月 4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香
港商报》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丹化化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51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之前,针对《问
询函》所述问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
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8-046)。
    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沟通、确认和核实,且需相关中
介机构出具意见,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前
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8-047)、
10 月 11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8-050)与 10 月 13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8-051)。
    经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逐项进行落实,
2018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问询函》的回复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
券报》和《香港商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将在内部流
程完成后尽快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并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需在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提
交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审议,于董事会进一步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