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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丹化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2021-04-15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本委员会对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
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均为通讯方式,具体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第 1 次会议,主要对 2020 年业绩预告情况与
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 2 次会议,主要对 2019 年年报审计事项进
行总结。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工作报告和评价报
告、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
   (三)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 3 次会议,主要对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了讨论。
   (四)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 4 次会议,主要对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
流程进行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年报的预审时间、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内控审
计的时间和范围,并就预审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沟通。
    三、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董事会
聘用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单位,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

                                    1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胜任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2、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情况
    审计期间,中兴华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了审
计,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积极与中兴华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
    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年报时,参股企业伊霖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伊霖化工)
先期提供了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均未计提坏账准备或减值准备,由
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伊霖化工未能及时提供审计报告;截止公司审计报告截止
日,因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兴华无法确定公司相关长期股权投资期
末价值,因此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带强调事
项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7 日收到伊霖化工提交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伊
霖化工在 2019 年度对预付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对在建工程计提了减值准备,
其期末净资产为-7,337.96 万元,已资不抵债。综上,公司对伊霖化工的投资已
经出现明显损失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子企业丹升合伙、丹茂合伙分别对
伊霖化工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 12,771.84 万元、4,000 万元均全额计提减值准
备,公司对 2019 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中兴华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
向公司出具了《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
报告》。
    此外,审计委员会还审阅了中兴华编制的 2020 年度审计计划,与中兴华商
定了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就内控审计范围、缺陷的整改建议进行
了意见交流。
   (二)审阅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控制
度,梳理业务流程,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审计法律部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各


                                    2
主要内控主体均配备专职人员配合开展实施,促使各部门和子企业落实内控措
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工作报告》
和《内部控制手册》,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内控情况,对存在
缺陷的整改方案进行了沟通讨论,并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中兴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19 年的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
中兴华为公司 2020 年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单位。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职责。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
    张新志、郑万青、谢树志、丁伟东、蒋勇飞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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