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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工申贝:独立董事关于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有效性的独立意见2020-07-30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有效性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是否与第一大股东上海浦科
飞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科飞人”)存在同业竞争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有效性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缝制设备及智能制造设备制造行业,经营业务还涉及办公机械、
物流服务和商贸流通领域;浦科飞人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且浦科
飞人除投资公司之外,不存在投资其他企业权益的情形,其控股股东上海浦东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科投”)主要从事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未投资与公司相同
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因此,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浦科飞人及其控股股东浦东科投不存在同
业竞争问题。
    2.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浦科飞人于 2016 年 7 月 5 日披露的承诺措施及浦科飞
人控股股东浦东科投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可行及
有效。
    3.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浦科飞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若有)新增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
性。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习俊通、芮萌、陈臻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