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仪股份:第三十三次股东大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资料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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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三次股东大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会 议 资 料
二 0 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2
二、会议须知…………………………………………………………… 3
三、表决办法…………………………………………………………… 5
四、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7
附:董事候选人曹俊先生的简历
五、股东意见征询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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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三次股东大会(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议 程
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蔡文斌先生
会议议程:
一、宣读会议须知和表决办法
二、审议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现场提问
四、对上述议案进行记名式投票表决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大会闭幕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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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次股东大会(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须 知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事宜和会务工
作。
三、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
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
数多的为先。
六、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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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不得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
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
八、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
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股东应按公司第三十三次股东大会(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表决办法认真履行表决权(“表决办法”见下页)。
九、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根据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
沪重组办[2002]001 号文《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
通知》以及沪证监公司字[2008]81 号《关于重申做好维护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会议秩序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
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一、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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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次股东大会(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表决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第三十三次股东
大会(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期间依法行使表决权,依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大会对议案的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二、股东名称:法人股填写单位名称,个人股填写股东姓名。
三、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事项应逐项表决。在议案表决
项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以在所选
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
结果均计为“弃权”。表决结束后,请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
签名。
四、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由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股东可根据会议议程进行书面表决,请仔细阅读《表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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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议
案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并在律师见证下
参加清点和统计,并由律师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提交公司董
事会,存放董事会办公室,以供股东查阅、咨询,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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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暨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关于变更上海自动
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人选的推荐函》(沪电
201327 号),推荐曹俊先生(简历见下页)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徐子瑛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案决议,
同意曹俊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现提请公司第三十三次股东大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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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董事候选人曹俊先生简历
曹俊,男,汉族,1967 年 03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
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家用定时器厂车间副主任;上海上菱家用电
器(集团)总公司办公室秘书、党群工作部宣传主管、行政管理部副
部长、经济运行部部长;上海电气集团家用电器事业部行政管理处副
处长;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机电贸易大厦党委书
记,总经理;上海电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电
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上海机电工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法定代表人);现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上海
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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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十 三 次 股 东 大 会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会 议 )
股东意见征询表
姓 名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编
主要意见或建议
注:书面意见或建议请填此表。
二 0 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本意见表可在大会期间交大会秘书处或寄至:
上海市广中西路 191 号七号楼 7307 室 邮编:200072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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