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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自仪股份:第三十三次股东大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3-12-19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自仪股份         编号:临 2013-021 号
            900928                 自仪 B 股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三次股东大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十三次股东大会(2013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 :30 在虹桥宾馆“玫瑰厅”(上海市
延安西路 2000 号二楼)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以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0
          B 股股东人数                                                    1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6,398,61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63,222,299
          B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176,31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1.6735%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0.8780%
          B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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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表决方式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
   会召集,副董事长蔡文斌先生因临时有重要工作不能出席会议,经董事一致推荐,
   由黄建民先生主持会议。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王桂喜先生、石彬先生出席本次
   大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11 名,出席会议董事 7 名。董事蔡文斌、陈修智、姚勇、王志
   军因公请假;公司在任监事 7 名,出席会议监事 4 名。监事周鸣、洪汀、刘伟民因
   公请假;公司董事会秘书车海辚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曹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
          参加表决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股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全体
       166,398,613     166,398,468    99.9999%       145      0.0001%      0     0.0000%
股东
A股    163,222,299     163,222,154     99.9999%      145      0.0001%      0     0.0000%
B股     3,176,314       3,176,31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王桂喜律师、石彬律师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主要意见如下:本次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十三次股东大
   会(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附件:
       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十三次股东大会(2013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报备文件: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十三次股东大会(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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