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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事宜的提示性公告2001-01-21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纳赛斯投资发展中心、第二大股东上海新工联实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18日分别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了转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有关股权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1、上海纳赛斯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纳赛斯”)原持有本公司法人股51060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01年1月18纳赛斯与上海同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步电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纳赛斯以人民币5487133.75元的价格转让给同步电子43897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7%。
    2、上海新工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工联”)原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18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7%,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2001年1月18日,新工联与同步电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新工联以人民币1899741.25元的价格转让给同步电子15197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
    3、2001年1月18日,新工联与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轻工控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新工联以人民币886503.75的价格转让给轻工控股7092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上述三项协议的成立和生效均以本公司将其因向银行累计欠付借款中的人民币2亿元借款本金债务于2001年3月18日(含本日)前转移给纳赛斯承担的行为成立和生效为前提条件。因此,本公司将积极协助、配合各协议方的股权转让工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同步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资本贰亿壹仟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长斌,注册地址为上海松江高新技术园区,经营范围:微型计算机研制、生产、销售和软件开发及四技服务。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