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天海:201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12-04-12
关于对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运”) 2011 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 所述,天津海运 2011 年主
营业务利润持续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为-55,157.13 万元;2012 年有即将到期的金融债务 38,100.00 万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天津海运欠大股东及关联公司款项累计已达 40,121.14 万元。天津
海运已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
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我们对天
津海运 201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天津海运 2010 年、2011 年主营业务利润连续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负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55,157.13 万元;2012 年有即将到期的金融债
务 38,100.00 万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天津海运欠大股东及关联公司款项累
计已达 40,121.14 万元。虽然天津海运积极寻求改善经营状况的途径,并已充分披
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经营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及《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之相关规
定,我们对天津海运持续经营能力作为强调事项予以说明。
二、强调事项对天津海运 201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具体金额
上述强调事项不会对天津海运 201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具体金额的影
响。
三、强调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上述强调事项主要是对天津海运持续经营能力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该事项
不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的情况。
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尹琳
梁雪萍
201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