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天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2012-04-12
关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五洲松德证专字[2012]1-0021 号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运”)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五
洲松德证审字[2012]1-0011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文的规定,现将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 2011 年度天津海运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以附表形式进行说明(详见附表)。
真实、完整地提供所有相关资料是天津海运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天津海
运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为了更好地理解天津海运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明细表应当与天津海运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出具的,仅用于天津海运披露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附表:天津海运 2011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12 年 4 月 11 日
附表
天津海运2011年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 万元
上市公司核算 2011年期初占用资金 2011年度占用累 2011年度偿还累 2011年期末占用资金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公司关联关系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的会计科目 余额 计发生金额 计发生金额 余额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应收账款 54.91 88.25 55.48 87.68 代理业务 经营性占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
大新华物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子公司 应收账款 56.95 0.10 57.04 0.00 代理业务 经营性占用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大新华物流青岛有限责任公司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子公司 应收账款 2,647.61 287.38 2,825.65 109.34 代理业务 经营性占用
大新华物流(大连)有限责任公司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子公司 应收账款 - 4.89 4.89 - 代理业务 经营性占用
大新华物流(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子公司 应收账款 58.48 0.62 56.98 2.11 代理业务 经营性占用
大新华物流宁波有限公司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子公司 应收账款 32.40 2.67 35.07 代理业务 经营性占用
大新华物流(营口)有限责任公司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子公司 应收账款 - 2.69 2.69 代理业务 经营性占用
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应收账款 222.12 -15.19 3.25 203.69 代理业务 经营性占用
大新华物流青岛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子公司之分公司 应收账款 1.52 1.52 - 代理业务 经营性占用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其他应收款 3.25 - - 3.25 处置固定资产 经营性占用
长江租赁有限公司 母公司之关联单位 其他应收款 2,574.12 - 1,456.49 1,117.63 租赁天燕轮押金 经营性占用
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预付账款 30.00 30.00 代理业务 经营性占用
小计 5,681.36 371.42 4,461.31 1,591.47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
制的法人
小计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总计 5,681.36 371.42 4,461.31 1,59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