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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ST天海: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2-05-25  

						       股票名称:SST天海 ST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12-017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参考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前提下,结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测算: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2012 年预计发生额     2011 年发生额
 接受劳务(代付港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及    同一母公司
 口使费等成本结算                                                  50,000,000.00     10,393,340.89
                     其关联公司              控制企业
 等)
 提供劳务(代理揽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及    同一母公司
 货、配载、运费结                                                  50,000,000.00      5,392,293.77
                     其关联公司              控制企业
 算收入等)
         合计                                                     100,000,000.00     15,785,634.66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沪南路 2502 号

    法人代表:李达巍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仓储,商务信息咨询,国际海上、公路、航空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等。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基础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

联交易仍按现有协议内容执行,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没有发生变

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持续发展,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与上述关

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一)201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李维艰、徐伟勇、

申雄、郭健、李忠、骆志鹏 6 名董事进行了回避,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

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占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

前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该项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

依法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暨四名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

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上述交易。

    (四)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经监事签字确认的审核意见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