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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重工:2008年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09-06-17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股票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 股 编号:临2009-13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一、 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在2009年5月8日召

    

    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年会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年会决议已刊登在

    

    2008年5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

    

    二、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

    

    编制的公司2008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2,551,063,379 元人民币,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74,662,510 元人民币。按中国会计准则,2008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74,662,510 元人民币,提取10%公积金

    

    237,466,251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 即按合并报表净利润

    

    2,551,063,379 元计算,剩余可分配利润2,313,597,128 元,加年初

    

    未分配利润2,396,416,472 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4,710,013,600

    

    元。

    

    2008 年利润分配方案:

    

    1.按公司已发行总股本337,714.96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3股并

    

    派发现金红利0.34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送红股1,013,144,904

    

    股及现金114,823,089.12元;节余未分配利润3,582,045,607元转入

    

    下年度分配。

    

    2. 发放年度:2008年度

    

    三、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具体时间1、A股

    

    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23日

    

    除权(除息)日:2009年6月24日

    

    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29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9年6月25日

    

    每股红利:送红股0.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034元人民币(含税);

    

    0.0006元人民币(税后),税款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代扣代缴。

    

    2、B股

    

    最后交易日:2009年6月23日

    

    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26日

    

    除权(除息)日:2009年6月24日

    

    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6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9年6月30日

    

    每股红利:送红股0.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004975美元(含税)

    

    四、 利润分配对象

    

    截至2009年6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的A股股东以及

    

    截至2009年6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的B股股东(B股最后

    

    交易日为2009年6月23日)。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办法1、派发现金红利实施办法:对A股流通股个人股东,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并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

    

    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006元;持有A股流通股的

    

    机构股东、非流通法人股股东的红利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

    

    利为每股人民币0.034元;A股QFII股东红利按税后发放。B股红利按

    

    2009年6月15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美元兑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

    

    1:6.8343折算。B股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004975美元。

    

    流通股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

    

    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

    

    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流通B股红利委托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向持股单位发放。

    

    2、送股的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分

    

    派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

    

    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

    

    股东按分派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分派股份总数与本次分派股份总

数一

    

    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A 股)

    

    169,794,680 50,938,404 220,733,08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A 股)

    

    1,959,691,000 587,907,300 2,547,598,300

    

    外资发起人股 587,664,000 176,299,200 763,963,200

    

    B 股 660,000,000 198,000,000 858,000,000

    

    股份合计 3,377,149,680 1,013,144,904 4,390,294,584

    

    六、实施本次送股方案后,本公司按新股本总数4,390,294,584股摊

    

    薄计算的2008年度每股收益为0.58元。

    

    七、 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470号邮编:200125

    

    联系电话:8621-50390727

    

    传真:8621-58399555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及公告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6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