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4-12-23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编号:临 2014-05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16日
股权登记日:A股:2015年1月8日
B股:2015年1月13日(最后交易日为2015年1月8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5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2015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
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第 1-2 项议案主要内容已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锦州港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第 3-4 项内容已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刊登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8 日(A 股)、2015 年 1 月 13 日(B 股,
最后交易日 2015 年 1 月 8 日)下午 15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
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
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
理人身份证、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5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桂萍、杨春花;
联系电话:0416-3586171;
传真:0416-3582431;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报备文件: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日期:2015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190 锦港投票 4 A股
938952 锦港投票 4 B股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4 本次股东大会的 99.00 元 1股 2股 3股
4 项提案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00
2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00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4 关于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00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8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 A 股的投资者
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
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190 买入 99.00 元 1股
(二)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8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投
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个议案《关
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代表意向
738190 买入 1.00 元 1股 同意
738190 买入 1.00 元 2股 反对
738190 买入 1.00 元 3股 弃权
(三)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13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15 年 1 月 8 日)B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 B 股股票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
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个议案《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和
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代表意向
938952 买入 1.00 元 1股 同意
938952 买入 1.00 元 2股 反对
938952 买入 1.00 元 3股 弃权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
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三)同时拥有本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 A 股和 B 股交
易系统分别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