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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州港: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5-04-28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编号:临 2015-01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装卸劳务、水电供应服务及本公司接受关联方的后
勤服务等劳务,能够使公司和关联方充分地利用现有经济、人力资源,实现优势
互补,这些交易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平、
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
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宏伟、
孙明涛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东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
公司须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获得了独
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正常的生
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经核查公司 201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
   公司 2014 年实际完成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70,421 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 预 计   2014 年 实 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24,000          22,222
           司及附属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
           之附属公司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
                                           350             302
向关联人   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
                                           200               9
           任公司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
                                                         2,529
           公司

           小计                         25,350          25,06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20               1
           司及附属公司
           锦州港龙煤瑞隆能源有
                                                        21,472    商品贸易业务增加
           限公司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
                                            15              13
向关联人   理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销售商品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
                                            35              28
           公司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
                                           360             324
           有限公司

           小计                            430          21,838

           锦州港龙煤瑞隆能源有
                                                        21,438    商品贸易业务增加
向关联人   限公司
购买商品
           小计                                         21,438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
                                         1,700           1,754
           公司
接受关联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
人提供的                                   300             329
           理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劳务
           小计                          2,000           2,083

合计                                    27,780          70,421

   (三)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 2015 年公司与持股 5%以上的参股股东及联营公司之间签订的日常关联
交易合同总金额为 48,901 万元。其中:提供港口服务及监理服务等金额 29,490
万元;销售水电金额 411 万元,接受理货服务、后勤服务等劳务合同金额 2,000
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17,000 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额
                                            占同类 2014 年    占同类
关联交                           2015 年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业务比 实际发     业务比
易类别                           预计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
                                            例(%) 生金额    例(%)
                                                                         大的原因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23,500    12.50   22,222     14.11
          司及附属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00     1.49
          之附属公司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
向关联                                350     0.19     302       0.19
          有限公司
人提供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
劳务                                2,650     1.41    2,529      1.61
          公司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
                                      190     21.1       9       1.00
          任公司

          小计                     29,490            25,06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1     0.05       1       0.05
          司及附属公司
          锦州港龙煤瑞隆能源有                                          销售煤炭等交
                                                     21,472    31.65
          限公司                                                        易减少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
向关联                                 15     0.68      13       0.64
          理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人销售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
商品                                   35     1.59      28       1.38
          公司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
                                      360    16.36     324     16.02
          有限公司

          小计                        411            21,838

          锦州港龙煤瑞隆能源有
向关联                             17,000    20.48   21,438    33.14
          限公司
人购买
  商品    小计                     17,000            21,438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
                                    1,700     1.51    1,754      1.56
接受关    公司
联人提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
                                      300      100     329       100
供的劳    理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务
          小计                      2,000             2,083

合计                               48,901            70,42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注册资本 3,798.6346 亿元,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法定代表人周吉平先生。经营范围包括组织经营陆上石油、
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
油专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本公司系统
的产品;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
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
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
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进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
判、签约。
    2、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2 年,法定代表人张宏伟先生,
注册资本:166,681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粮食收购;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营贸易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对
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工程承包,职业中介;物业管理;经销建筑轻工材料,家
具,家居装饰材料,建筑机械,五金交电,卫生洁具;生产、销售电接触材料品,
开发无银触头相关产品;粮食销售,水稻种植,优良种子培育、研发。
    3、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1991 年,法定代表人
甄理先生,注册资本 7,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经营范围包括锦州
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4、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集装箱公司”),法
定代表人宁鸿鹏先生,注册资本 32,084 万元,注册地址为辽宁锦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经营范围包括海上国际集装箱港口装卸和集装箱内陆中转、仓储、拆装箱
等集装箱相关业务,从事国内海上船舶代理、货物代理。
    5、锦州港龙煤瑞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煤瑞隆公司”),法定代表
人王云鹏先生,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辽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
营范围主要为煤炭、铁矿石销售、代理进出口等。
    6、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理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军
先生,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辽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包
括国际、国内航线船舶理货业务,国际、国内集装箱理箱业务,集装箱装拆箱理
货业务,货物的计量、丈量业务,监装、监卸业务,货损、箱损检定业务,国内
水路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代理业务。
    7、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冲先生,注册地址为辽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主
营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港口装卸、物资仓储等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 11,817.00 万股 A 股股份,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5.90%,为本公司参股股东。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0,817.80 万股 A 股股份,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15.39%,为本公司参股股东。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0,144.20 万股 A 股股份,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07%,为本公司参股股东。
    新时代集装箱公司: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34%的股份;
    龙煤瑞隆公司:本公司子公司—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持有
该公司 40%的股份;
    外理公司: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29%的股份。
    中电投公司: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33%的股份。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根据其财务和经营状
况分析,预计其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执行政府指令性价格。
    (二)有政府指导性价格的,由双方在限定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可比价格商
定服务价格,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后执行经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之价格。
    (三)既无指令性价格也无指导性价格的,按照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装卸劳务、水电供应服务及本公司接受关联方的后勤服
务等劳务,能够使公司和关联方充分地利用现有经济、人力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这些交易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
    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
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