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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州港: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5-05-09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编号:临 2015-02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较
长,为保证审计服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董事会同意不再续聘。公司董事会
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的辛勤付出表
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
议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
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83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5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 18 万元,与上述两项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
由公司负担。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由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书面临时提案形式提交公司 201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