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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州港:关于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16-12-23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6-05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受托方:大连银行第四中心支行

    ● 理财金额:3 亿元人民币

    ● 理财投资类型:大连银行明珠理财月月赢系列公司理财 2016 年单一定制

第 196 期产品
    ● 理财期限:32 天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0 亿元额度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7)。现将公司前次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回收本金及利息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以自有资金 10 亿元购买了大连银行第四中心支
行明珠理财月月赢系列 2016 年单一定制第 140 期产品、第 141 期产品,认购额
度各 5 亿元(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1)。上述产品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到期,公司合计收回本金 10 亿元,合计获得理财收益合计 6,608,333.33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理财产品名称              本金       起息日         到期日         理财收益
  明珠理财月月赢系列                     2016 年         2016 年
                         500,000,000.00                                 3,219,444.44
2016 年单一定制第 140 期                10 月 21 日     12 月 21 日
  明珠理财月月赢系列                     2016 年         2016 年
                         500,000,000.00                                 3,388,888.89
2016 年单一定制第 141 期                10 月 21 日     12 月 21 日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12 月 22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 3 亿元购买了大连银行明珠理财月月赢系列
2016 年单一定制第 196 期产品,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持有    收益
      理财产品名称             本金        起息日        到期日
                                                                    天数    率%
  明珠理财月月赢系列                     2016 年        2017 年
                         300,000,000.00                             32     3.90
2016 年单一定制第 196 期                12 月 22 日    1 月 23 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通过办理银行短期
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其账户资金以保障经
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
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到期收回。
    五、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计滚动使用理财金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人民币,购买
理财产品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