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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州港: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子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7-03-18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公告编号:2017-009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子议案
                       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 年 3 月 28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190        锦州港        2017/3/20           -
         B股          900952       锦港 B 股      2017/3/23       2017/3/20

二、     取消子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子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子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2.01      选举赵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2、取消子议案原因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收到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港投控”)《关于变更推荐监事候选人的函》,因监事候选人赵蓉女士工作
发生变动,大港投控推荐芦永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2.01 项子议案即《关于选举赵蓉为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监事》相应取消。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1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19.08%股份的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7 年 3 月 16 日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收到股东大港投控《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大港投控提议将《关于选举芦永奎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记票,无关联股东需要回避
表决。
三、      除了上述调整外,于 2017 年 3 月 1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 年 3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3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3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1.01    徐 健                                     √                  √
1.02    贾文军                                    √                  √
1.03    孙明涛                                    √                  √
1.04    张惠泉                                    √                  √
1.05    刘 辉                                     √                  √
1.06    鲍晨钦                                    √                  √
1.07    张国峰                                    √                  √
1.08    曹 坚                                     √                  √
1.09    王君选                                    √                  √
1.10    苗延安                                    √                  √
2.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
2.01    芦永奎                                    √                  √
2.02    李亚良                                    √                  √
2.03    刘 戈                                     √                  √
2.04    季士凯                                    √                  √
2.05    夏 颖                                     √                  √
2.06    李欣华                                    √                  √
3       关于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 2017 年          √                  √
        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       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4 项议案已经 2016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第 2 项议案已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2017 年 3 月 9 日经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 3 月 16 日,股东大
   港投控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选举芦永奎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
   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其他监事候
   选人不变;
       上述第 3 项议案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修订<关于向各合作银行申请 2017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议案》,
    同意将《关于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 2017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
    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 5 项议案已经 2017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相关资料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2017 年 3 月 10 日、2017
    年 3 月 11 日、2017 年 3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会议资料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8 日




     报备文件
(一)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推荐监事候选人的函》
(二)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3 月 2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1   徐   健

1.02   贾文军

1.03   孙明涛

1.04   张惠泉

1.05   刘   辉

1.06   鲍晨钦

1.07   张国峰

1.08   曹   坚

1.09   王君选

1.10   苗延安

2.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2.01   芦永奎

2.02   李亚良

2.03   刘   戈
2.04     季士凯

2.05     夏   颖

2.06     李欣华

3        关于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 2017 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        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