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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州港: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2017-03-31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编号:临 2017-01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鑫汇”)
    ●   增资金额: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锦州港”)以帐面
价值 13.95 亿元人民币的设备及仓储类实物资产向锦州鑫汇增资。增资后锦州鑫
汇注册资本变更为 14 亿元人民币。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
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以帐面价值 13.95 亿
元人民币的设备及仓储类实物资产对全资子公司——锦州鑫汇进行增资。增资后,
锦州鑫汇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14 亿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锦州市
    法定代表人:刘辉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6 日
    经营范围:自有房屋、场地租赁;港口设施、设备、机械租赁;港口设备、
机械维修服务;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装卸服务;物资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
物流信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其他:锦州鑫汇为新设公司,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三、增资方案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帐面价值 13.95 亿元人民币的设备及仓储类实物资产。增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4 亿元人民币。
    公司增资的实物资产的范围:公司拥有的位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
一段 1 号固定资产,包括:构筑物及辅助设施、管道沟槽、机器设备、房屋及土
地。增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面价值
  序号       科目名称          内容
                                            原值                净值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
   1                         1026 项    491,234,471.74     318,615,158.87
                 设施
   2         管道和沟槽      202 项      93,873,741.75      54,311,014.44
   3           机器设备      179 项     955,192,816.28     618,822,780.81
               (1-3)资产合计         1,540,301,029.77    991,748,954.12
   4             房屋                   275,984,299.07     241,095,823.15
   5             土地                   204,124,760.85     161,909,046.27
                 (1-5)总计           2,020,410,089.69   1,394,753,823.54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员工安置
    根据“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原锦州港从事相关业务的员工由锦州鑫汇
接受、安置,与其重新确定劳动关系,员工工龄连续计算,薪酬待遇不变。锦州
鑫汇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对员工进行合理安置
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三)本次增资完成后锦州鑫汇的业务开展
    增资完成后,原锦州港上述资产相关业务将由锦州鑫汇承继,对于需要取得
相应资质或许可方可从事的业务,将及时办理或变更业务资质。
    对于锦州港已签订的与上述资产业务有关的协议、合同等,将办理主体变更
手续,合同权利、义务随资产转至锦州鑫汇。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公司与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尚未签署有关交易的文件。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子公司的增资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资源整合,有利于提升经营
管理效率。公司现有业务不受本次增资的影响,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继
相关经营管理职能。
    本次增资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交易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还将受到市场条件和政策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