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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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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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6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股东大会的顺次应为“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附的“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的提名人应为“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现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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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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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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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2日当庭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当日签发的有关《刑事判决书》,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诉公司董事长龙长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宏普国际)、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安曼电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公司、宏普国际、安曼电子均犯逃汇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万元、二百五十万元、三千七百五十万元。
被告人龙长生犯逃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2月4日起至2015年2月3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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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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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持有股权拍卖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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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1日在北京法院网上获悉,就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宏普实业)一案,中商华博国际拍卖公司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于2010年1月4日下午2时在北京市东城区工体北路新中西街8号北京亚洲大饭店二层会议厅整体拍卖宏普实业持有的公司22004760股限售流通A股,该标的参考价为人民币4元/股。
如果此次拍卖成功,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宏普实业持有公司股票将变为18737016股,降为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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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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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要事项未公告,12月22日全天停牌,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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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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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9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9-12-31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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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董事2名,提名蔡杰、孙炜担任公司董事
3、更换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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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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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9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9-12-31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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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董事2名,提名蔡杰、孙炜担任公司董事
3、更换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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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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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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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3日收到其第一大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宏普实业)来函要求召开临时董事会, 12月4日收到其修改的函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月7日收到补充相关提案的资料,议题为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部分董事和独立董事。
公司收到上述函件后,即与宏普实业控股股东、法人代表兼董事长,同时也是公司董事之一的鞠淑芝进行联络核查。当时鞠淑芝电话确认此提案未经她同意,是无效文件,并于12月5日两次在上述函件的传真件上做出书面回复。鉴于此,公司代理董事长俞赛克认为此函件的真实性、合规性存在问题,并于12月14日书面回复宏普实业;同时就相关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向相关董事作出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于2009年12月14日下午收到宏普实业有关通知文件,以公司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监事会回复不同意召开为由,要求在2009年12月30日由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月15日公司再次就上述事项联络鞠淑芝核实, 其依然回复此提案无效,并同时请律师提供公司一个经中国驻美国领事馆等机构公证的文件,表明宏普实业公章“不经本人同意,任何人无权再擅自使用公司的章和签字”。就上述情况,公司将进一步核实。
宏普实业决定于2009年12月31日上午自行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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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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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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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9年12月2日-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
经函证,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回函确认:其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确认:公司在未来两周内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9年1-12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如公司在2009年度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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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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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7) *ST宏盛:ST股票、*ST股票和S股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的股票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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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岭东辉北路证券营业部 11103937.9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太平南路证券营业部 2909482.5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松花江街证券营业部 2108953.7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北路营业部 1585516.7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东路证券营业部 1435135.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联讯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下埔路证券营业部 2611775.00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岭东辉北路证券营业部 2496587.0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松花江街证券营业部 2238112.82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临江支路证券营业部 1734439.8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中路证券营业部 1521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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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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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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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前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有关《DX20080255号和解协议争议案延长裁决作出期限的通知》: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仍在和解过程中,仲裁庭无法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即在2009年11月21日以前作出裁决,故将本案裁决作出的期限延长2个月,即延至201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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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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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完成注销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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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下称:工商局)有关《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日期为2009年11月9日),工商局已核准注销公司子公司上海宏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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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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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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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9年11月12日、13日、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
经询证,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回函确认:其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确认:公司在未来两周内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如公司在2009年度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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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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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7) *ST宏盛:ST股票、*ST股票和S股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的股票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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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解放路证券营业部 5196698.54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临海崇和路证券营业部 3657158.6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西路证券营业部 1729880.54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杭大路证券营业部 1620296.46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三香路证券营业部 1433415.84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解放路证券营业部 5416715.50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临海崇和路证券营业部 3941458.50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三香路证券营业部 1589512.8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小木桥路证券营业部 1375387.0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13573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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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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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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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9年1-12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人民币-288511.71万元)。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若本年度年报经审计业绩亏损,公司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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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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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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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22,482,244.46 140,407,503.3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738,411,957.97 -2,726,874,110.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1.27 -21.18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1,476.60 -11,071,953.24
基本每股收益 -0.01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0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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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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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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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9月25日发出的有关受理通知书: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因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该院于2009年7月29日作出的(2009)民二终字第36号民事判决,申请再审,该院已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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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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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9-10-31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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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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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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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之仲裁案,公司于日前接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有关和解协议争议案延长裁决作出期限的通知: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仍在和解过程中,仲裁庭无法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即在2009年9月21日以前作出裁决,故将本案裁决作出的期限延长2个月,即延至200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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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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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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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前有媒体报道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宏普实业)涉嫌内幕交易,受到证监会相关部门调查的情况通报。经公司初步核查,宏普实业在2008年2月13日到14日期间,确有出售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但公司目前未收到媒体报道涉及证监会相关调查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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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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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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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1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中对直运业务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进行财务处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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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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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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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安曼电子)于近日收到,美国法院中国法院依照有关公约要求中国法院传送的一份文件。经公司初步研究,该文件是一份专利侵权及违反反勒索及受贿组织法之诉状,是原告 U.S.PHILIPS CORPORATION(下称:PHILIPS)委托律师在2008年7月18日递交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加利福尼亚中区,西部处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安曼电子等的诉状副本,因专利侵权及18U.S.C.§1962(a)之RICO违反等,PHILIPS 诉请:宣布专利被告已侵犯了 PHILIPS 相关专利;限制被告相关产品入境;赔偿 PHILIPS 专利的侵权而引起的全部损害、罚金、利息及合理的律师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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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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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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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3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2009年8月31日签发的有关《执行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29日就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远大集团)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09]民二终字第36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远大集团向北京高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高院已于2009年8月19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公司自通知送达之日起即日履行下列义务:
偿还远大集团货款及代理费28459737.24美元(以人民币支付,按照2008年2月4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计算);赔偿远大集团利息损失(自2008年2月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28459737.24美元未付部分为基数,按照2008年2月4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折算的人民币数额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律师费人民币70万元,差旅费、咨询费、翻译费、查询费以及其他费用人民币36098.52元;按照有关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向远大集团偿付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人民币1095000.00元;负担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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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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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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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17,460,344.09 140,407,503.3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736,372,193.37 -2,726,874,110.68
每股净资产 -21.2569 -21.18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营业总收入 7,096,231.42 17,798,869.57
净利润 -9,410,476.64 -218,294,081.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994,279.94 -234,158,321.92
基本每股收益 -0.07 -1.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6 -1.8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577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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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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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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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下称:仲裁委)有关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6年4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下称:安曼电子)、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下称:宏普国际)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请人,下称:中信保)签署有关《代偿合同》;公司(第三被申请人)作为抵押人及宏普国际与中信保签署相关《抵押担保合同》。2007年12月26日,安曼电子、宏普国际与中信保签署《关于〈代偿合同〉的补充协议》;公司及安曼电子、宏普国际与中信保签署《关于〈抵押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
因上述协议发生争议,故中信保依据上述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向仲裁委提出如下仲裁请求:
第一、二被申请人以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立即偿还申请人代偿款项本金19096783.74美元(下称:代偿款项)及自申请人代偿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全部律师费用(暂计954839.19美元);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用(暂计人民币5000元)。
申请人就第三被申请人提供抵押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的良友大厦第5、6层房产,在13000000美元及自申请人代偿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全部律师费用、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用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如果第一、二被申请人未能在仲裁裁决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完毕上述代偿款项及相应利息,则第三被申请人在6096783.74美元及自申请人代偿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二、三被申请人以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偿付申请人为实现抵押权而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比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而收取的强制执行费用、评估机构收取的评估费用、媒体收取的公告费用、拍卖机构收取的佣金、费用等)。
本案尚在审理之中,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做出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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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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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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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2009年度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在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中对直运业务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进行财务处理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有关整改通知书的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8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9月11日下午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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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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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9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9-09-11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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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中对直运业务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进行财务处理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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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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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9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9-09-11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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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中对直运业务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进行财务处理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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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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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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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9年8月17日-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
经函证,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回函确认:其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确认:公司在未来两周内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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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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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7) *ST宏盛:ST股票、*ST股票和S股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的股票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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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胜利路证券营业部 3339523.00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江海路证券营业部 1683468.0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安路证券营业部 966100.00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长安证券营业部 751861.00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哈密路证券营业部 522548.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庆南路证券营业部 8382942.7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光新路证券营业部 2109003.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南街证券营业部 2090404.00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江海路证券营业部 1646018.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山中路营业部 1165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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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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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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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3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就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远大集团)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宏普实业)一案,终审判决如下:
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高民初字第290号民事判决书主文第一项至第五项,变更第六项为:远大集团对宏普实业出质的公司股票(27510760股)享有质权,有权以上述出质的股票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远大集团实现质权后,宏普实业在其承担责任范围内有权向公司追偿;驳回远大集团、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上述给付义务,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00766.94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按照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共计1507660.81元,由远大集团、公司、宏普实业分别负担人民币169797.05元、1168066.71元、169797.05元。
公司认为二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不清”和“法律适用不当”的错误。因此,公司决定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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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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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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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9年7月13日-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
经公司致函询证,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回函确认,其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确认,在未来两周内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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