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369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