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2006-09-05 13:19:24 上海证券报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者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公司将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4、本公司股票停、复牌具体时间详见《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迟耀勇先生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9月4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年8月31、9月1日、9月4日的上午9:00?1:30、下午13:00?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锦江路110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55人,代表股份173,380,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8.81%,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851人,代表股份24,531,39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5.0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8,849,5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9.2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6%。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44人,代表44名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97,01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57%,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2.09%。除授权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外,没有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出席本次相关股东大会。
通过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80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934,38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8.48%,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0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方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
本次会议议案同时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详见2006年8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要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说明书》(修订稿)。
(二)投票表决结果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为173,380,893股,赞成171,163,707股,反对2,018,786股,弃权198,4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72%;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为24,531,393股,赞成22,314,207股,反对2,018,786股,弃权198,4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0.96%;
3、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鉴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包含关联交易,因而关联方股东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中国航空工业供销贵州公司回避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为25,201,893股,赞成22,984,707股,反对2,018,786股,弃权198,4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非关联股东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1.20%;
4、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情况
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 3870057 赞成
2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明达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1518900 赞成
3 罗艳红 800560 赞成
4 齐国勋 670000 赞成
5 朱煜 630000 赞成
6 北京吉美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608800 赞成
7 河南嘉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516000 赞成
8 邓延生 470000 赞成
9 中国银行----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450000 赞成
10 罗素琴 369500 赞成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贾平、孟庆云
3、结论性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