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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2)2005-12-13 13:55:17  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 宝光股份
    股票代码:  600379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市泰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渝北区龙溪镇武陵路43号2楼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洋河路北岸星座20楼2012号
    联系电话:(023)6786060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 本次持股变动根据双方在2005年11月28日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为依据,减少方式为协议转让。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市泰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重庆渝北区龙溪镇武陵路43号2楼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渝直500000210409
    5、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电线电缆、高低压开关、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橡胶制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电力发电设备。种、养殖业(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机械加工,环保污水治理工程,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7、经营期限:20年
    8、税务登记证号码:50011245038737X
    9、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纪国泉             1200          货 币          40.00
    吴静               1110          货 币          37.00
    新疆永峰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690          货 币          23.00
    通讯方式:
    姓   名          住址
    纪国泉           重庆市渝北区黄泥浜佳华小区朝华阁1单元9-4
    吴静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41号平3栋1号
    徐富坤           新疆石河子市三小区13栋楼房221号
    (二)公司董事情况
    姓   名      国  籍        居 住 地       公 司 任 职
    纪国泉       中  国         重  庆      董事长兼总经理
    吴  静       中  国         新  疆           董事
    徐富坤       中  国         新  疆           董事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公司已于2005年11 月18 日与北京茂恒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现披露如下:
    1、协议当事人:
    股份出让方:重庆市泰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股份受让方:北京茂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转让股份的数量:1000万股,占宝光股份总股份的6.33%。
    3、转让价格: 每股1.9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900万元,以现金支付。
    4、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公司与宝光股份的其他利益关系及权利限制
    本次股份转让前,本公司持有宝光股份1000万股,为宝光股份第六大股东。本公司不存在对宝光股份的负债、或有负债,或损害宝光股份利益的其他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宝光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此次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宝光股份。
    三、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宝光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份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本公司不存在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五、备查文件
    1、重庆市泰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股份转让协议》
    3、证监会要示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纪国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