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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06-06-09 08:57:27  上海证券报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53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4日
    ●除息日:2006年6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0日
    一、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实现净利润75,864,561.6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586,456.17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3,793,228.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5,834,471.51元,减除2004年度现金红利分配41,360,000.00元,2005年可供分配利润98,959,348.95元。公司按现有总股本18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含税),合计派发股利31,9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6,999,348.95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范围:截止2006年6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7元。
    4、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3元;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7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4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1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6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限售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 0562-3801728
    联系人:蔡曙光      
    联系传真: 0562-3801014
    联系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铜港路
    邮政编码: 244023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