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05-11 11:18:31 证券时报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10日
2.召开地点:武汉广场47层4713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武商集团董事会
5.主持人:王冬生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21306.142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总的表决股份21306.1424万股,所有议案同意21175.263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39%;弃权130.8789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61%,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二○○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二○○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二○○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二○○五年度实现净利润11,020,468.81元,用于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二○○五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5,394,656.31元。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二○○五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附件一: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附件二: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附件三: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全文刊登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6.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06年度审计机构,授权董事长确定其报酬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树勤、夏望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