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以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委托本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 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二、本公司将在近期发出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