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2006-02-23 10:24:41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1000万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3500万元。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17500万元。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本公司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化工)签署的《贷款互保框架协议书》, 在该《贷款互保框架协议书》的担保金额内,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长沙东塘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于2006年1月20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海利化工向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整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壹年(2006年1月20日至2007年1月15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利化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600731。
三、担保协议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海利化工为上市公司,企业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海利化工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此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截止目前,公司为海利化工提供的担保总金额未超出《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约定的担保金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23500万元,占公司200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2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175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
3、《保证合同》;
4、《董事会决议》。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