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2006-01-25 16:39:21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 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停、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该公告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24日11: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20日、23日、24日的9:30-11:30时、13:00-15:00时。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东新。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987人,代表股份441,761,392股,占公司总股本589,576,104股的74.93%。
    1、现场出席情况: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93,016,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66%;董事会通过公开征集投票权共收到19名流通股股东的授权委托书,代表股份1,382,17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74%,占公司总股本的0.24%。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理了上述股东的现场投票事宜。 
    2、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3,964人,代表股份47,363,11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5.30 %,占公司总股本的8.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2006年1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一)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参会股东     441,761,392  435,518,652   6,129,564   113,176   98.59%
    其中:流通股股东   48,745,288   42,502,548   6,129,564   113,176   87.19%
    非流通股股东     393,016,104  393,016,104           0         0     100%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结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表决结果
    1   陈惠燕                       960,900   同意
    2   熊银花                       560,860   同意
    3   赵梦杰                       530,000   同意
    4   陈丙壮                       500,000   同意
    5   陈兰英                       478,100   同意
    6   黄启亮                       460,800   同意
    7   深圳市国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435,400   同意
    8   翁德                         430,000   同意
    9   冯宁                         424,940   同意
    10  汤希伟                       396,000   同意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操作指引》、《规范意见》等规范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会议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阳证股字[2006]第04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