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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元科技:独立董事意见2023-08-22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审

议的相关议案所涉及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计提信

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利润操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之独立

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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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

担保有助于公司子公司保持正常的经营需求,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参与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此次参与财务公司增资事项,定价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未

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

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

则的规定,就委托理财事项,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对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之独立

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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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

的经营资格,能够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规定经营,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

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公司与财务公司

之间的关联存贷款等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发展需要,遵循

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开展,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

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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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独立董事意见签章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俪琼:



                                             顾秦华:



                                             葛卫东:



                                             袁 彬:




                                                        二〇二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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