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担保进展公告2023-09-20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3-022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所涉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一、 担保进展概述
(一) 子公司担保情况
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系德龙汇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1、上饶燃气将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大庆
分行”)申请借款 5,000 万元,借款期限 24 个月;公司将为该笔借款提供最高额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上饶燃气将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饶
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2,000 万元,授信期限 12 个月;公司将为该笔授信提供最高
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
案》,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 72,999 万元人民币,2023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
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4 月 2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第十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关于 2023 年度预
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5)。
2、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23 年度预计 2023 年度已使 本次提供 本次担保后尚可 本次担保完成
被担保方 贷款银行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使用的担保额度 后的累计担保
(1) (2) (3) (4)=(1)-(2)-(3) 金额
昆仑银行
5,000
大庆分行
上饶燃气 28,000 15,975 5,025 22,975
招商银行
2,000
上饶分行
3、本次担保属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的担保,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了
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带湖景苑 38 栋一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8,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经营;管道安装、勘测、设计、维
修、调试;灶具及用品、五金交电销售;食品经营;家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专
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管道燃气业务咨询服务;劳务服务
(不含劳务派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货物、2.1 易燃气体运输。(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上饶燃气 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饶燃
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饶燃气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06,615,413.25 592,185,816.88
负债总额 405,212,343.02 439,240,654.3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201,403,070.23 152,945,162.56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03,203,731.76 157,395,014.72
利润总额 32,834,132.91 10,969,107.23
净利润 22,562,045.37 7,650,870.93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上饶燃气与昆仑银行借款事项担保
1、担保事项:公司为上饶燃气与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等业务合同实际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债务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或借款提前到期
日之次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为上饶燃气与招商银行授信事项担保
1、担保事项:公司为上饶燃气与招商银行上饶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实际
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限:自本次担保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等债权的
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
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4、担保金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四、 董事会意见
1、上饶燃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饶燃气在其业务发展过
程中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其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2、公司拥有上饶燃气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上饶燃气的经营情况,决策其
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被担保方上饶燃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2023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 2023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为 72,999 万
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1,795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
额为 26,79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借款、授信及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