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的审查意见2023-11-09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对董事会换届暨提名 董事候
选人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阅 9 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
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 场禁入
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
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
2、本次提名的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 、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丁立国先生、张纪星先生、田立新先生、吕涛先生、 姚志伟
先生、张琦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 志强先
生、迟国敬先生、罗楠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将
以上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刘志强 杨波 田立新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