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3-10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 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南坑路 638 号煤业 大厦八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1 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康鹤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20,174,0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69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5 人,代表股份 92,791,7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56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7,382,23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8.13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13 人 , 代 表 股 份 18,478,4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884%。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627,91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75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850,5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377%。 (八)公司第九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十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 事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康鹤先生、吕锦程先生、 刘丽杰女士、王天敬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 果如下: 1.01 选举康鹤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40,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44,817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 的 97.1123%。 表决结果:康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吕锦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40,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44,817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 的 3 97.1123%。 表决结果:吕锦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丽杰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40,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44,819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 的 97.1123%。 表决结果:刘丽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王天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40,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44,819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 的 97.1123%。 表决结果:王天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陆元昌先生、江斌先生、 刘雪娇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 4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2.01 选举陆元昌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40,4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44,818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 的 97.1123%。 表决结果:陆元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江斌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40,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44,817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 的 97.1123%。 表决结果:江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刘雪娇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40,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44,819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 的 97.1123%。 表决结果:刘雪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3:《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宇女士、栾超先生、朱 昊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3.01 选举王宇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40,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44,819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 的 97.1123%。 表决结果:王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3.02 选举栾超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40,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44,817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 的 97.1123%。 表决结果:栾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3.03 选举朱昊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40,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44,817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 的 97.1123%。 表决结果:朱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金子璇、吴桐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 7 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 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