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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冰轮环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在公司网站公示情况的说明2023-07-26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4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

14日召开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5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

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冰轮环
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等公告文件。

   (二)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4日通过公司网站对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

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

    二、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拟激

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

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监

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

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