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在公司网站公示情况的说明2023-07-26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4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
14日召开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5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
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冰轮环
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等公告文件。
(二)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4日通过公司网站对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
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
二、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拟激
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
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监
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
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