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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兔 宝 宝: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26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3-068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临溪街588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鸿敏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
    7、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3年10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97,643,19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7.730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1,120,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75%;参
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523,19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4%;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0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16,523,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丁鸿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97,628,699 股,占 出席会议 股东所 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64%,反对 12,500 股,弃权 2,0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08,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2%;反对 12,500 股;弃权 2,00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97,628,599 股,占 出席会议 股东所 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63%,反对 12,500 股,弃权 2,1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08,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6%;反对 12,500 股;弃权 2,10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94,428,505 股,占 出席会议 股东所 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1916%,反对 3,212,594 股,弃权 2,1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08,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444%;反对 3,212,594 股,弃权 2,100 股。
    上述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赵琰、冯晟;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兔宝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