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2023-06-27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3-043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为增强对公司之控股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为控股公司贵阳顺络迅
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迅达”)、东莞信柏结构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柏陶瓷”)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7 亿元(含)、人民币 5 亿元(含)的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此议案已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
构及担保方式并办理签订相关合同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2023 年 3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介绍
(一)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
阳白云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白云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之控
股公司顺络迅达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1、本金数额: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2、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
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
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
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保证合同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
商银行白云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
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
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白云支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
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白云支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
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白云支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
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心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公司之控股公司信柏陶瓷在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4,050 万元提供
担保。
1、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 4,050 万元整
2、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
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
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
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
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
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
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
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
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顺络迅达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357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7.84%;公司为信柏陶瓷累计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 1.40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2.53%。公司累
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 122.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
并报表)的 220.37%。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
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
况。
四、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