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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 (0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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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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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宁皮城:海宁皮城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3-05-27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48105         债券简称:22 皮城 0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任期已届满,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
届选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宁
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海宁中国皮革城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
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
事的比例不低于 1/3,即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不得超过 3 名。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第五届监事会
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
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0 日 17:00 前以书面方式向
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确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本公司提供
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
       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
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
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
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23 年 5 月 30 日 17:00 前将相关
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雯婷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号码:0573-872179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 201 号,皮革城大厦 19 楼
    邮政编码:314400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5 月 27 日
    附件: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电话:                   传真:                  邮箱:
任职资格:
                  □ 是/ □ 否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