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3-034 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 6.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1/5 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 加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 股 东 代 表 及 委 托 投 票 代 理 人 共有 22 人 , 代 表 股 份 317,848,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6,023,425 股 53.3281%。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11 人,代表股份 281,895,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6,023,425 股 47.2961%; 2、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东 11 人 , 代 表股 份 35,952,216 股 , 占 公司 总 股 本 596,023,425 股的 6.0320%; 3、 通过 现场 和网 络 参加 本次 会议 的中 小投 资 者共 计 14 人, 代表 的 股份 为 36,000,8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6,023,425 股的 6.0402%; 4、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 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 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17,793,31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8 %; 反对 5,1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 弃权 49,6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46,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8481%;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42%;弃权 4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37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17,793,11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 %; 反对 5,3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 弃权 49,6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 2/5 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45,9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8475%;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4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37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17,793,31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8 %; 反对 5,1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 弃权 49,6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46,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8481%;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42%;弃权 4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37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17,838,61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0 %; 反对 9,4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91,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739%;反对 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17,793,11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 %; 反对 5,3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 弃权 49,6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 3/5 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45,9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8475%;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4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378%。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17,793,11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 %; 反对 5,3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 弃权 49,6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45,9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8475%;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4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37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达、郑婷婷。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心堂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4/5 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2023 年 5 月 16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