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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邦智能: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2023-08-22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
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3、2021 年 4 月 23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调
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对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6 月 1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

    8、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10、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将由股本由 109,600,000.00 股增加至 111,002,880.00 股。

    11、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
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发表了核查
意见。

    12、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3、2022 年 6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
及 6 名激励对象,合计 3.9 万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涉及 1 名激励对象,合计 1 万份。

    14、2022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的解除限售及行权条 件成 就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15、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6、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 份上
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7、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18、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
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9、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 6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 160 名未达解除限售\行权
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拟注销股票期
权 106,716 股;回购注销股限制性股票 598,564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10,364 股,回购价格为 22.56 元/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8,200 股,回购价格为
22.64 元/股。
       22、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3、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24、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 2021 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5、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26、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
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
指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 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 8,000 份股
票期权进行注销,调整 2021 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
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股
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
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截至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已届满,2 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行权完成,公司拟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2 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 8,000 份股票期
权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
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注销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
们同意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已届满,公司拟对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核查,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调整公司层
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