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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传智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
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情况,独立董
事候选人李一帆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独立性和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处罚或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李一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董一鸣、张岭、李洪
                                                        202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