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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8-18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鑫铂股份”)
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9月4日召开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
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1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人

   1.01    选举唐开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陈未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李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李正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
   1.05    选举樊祥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冯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人

   2.01    选举常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赵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赵明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人

   3.01    选举李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唐金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02                                                          √
           事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2、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3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3年9月1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2023
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鑫铂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239304,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涛



                                    4
    邮箱:xbzqb@xinbogf.com

    联系电话:0550-7867688

    传真:0550-7867689

    通讯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5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8

    2、投票简称:鑫铂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对
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b.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


                                      6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c.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鑫铂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
 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
 决。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选举票数
编码
                                                   目可以投票
累积
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6)人
1.00
         案》

         选举唐开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1.01                                                   √
         董事

         选举陈未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1.02                                                   √
         董事

         选举李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3                                                   √
         事

         选举李正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1.04                                                   √
         董事

         选举樊祥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1.05                                                   √
         董事

         选举冯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6                                                   √
         事


                                       8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2.00                                                     应选人数(3)人
        案》

2.01 选举常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选举赵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                                                     √
        事

        选举赵明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2.03                                                     √
        事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3.00                                                     应选人数(2)人
        案》

        选举李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3.01                                                     √
        表监事

        选举唐金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3.02                                                     √
        代表监事

  说明: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9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10
附件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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