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晖创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08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
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北
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晖创新”或“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的以下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沈治卫先生、董海锋先生、曾成林先生、沈勇女士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班均先生、张晓甦女士、尹俊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因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审核上述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未发现
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
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通过审核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未发现有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独
立董事应当具备的独立性。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班均先生、张晓甦女士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尹俊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
将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综上所述,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资格。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 利 班 均 张晓甦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