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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水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1-0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提交的拟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我们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
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做了充分的事前审核,因此,我们一致事前认可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治军                    陈   琪                侯向阳




                                                        年      月   日